UK ETS Maritime已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5000GT及以上船舶,英国国内航次以及英国港口内相关排放已进入UK ETS监管范围;offshore ships则将自2027年1月1日起纳入。符合条件的Maritime Operator需要完成排放监测计划(EMP)、年度排放监测与核查、年度报告,并最终通过MOHA交缴相应数量的UKA。
8月3日,英国Environment Agency UK ETS Maritime团队举行信息分享会,重点围绕EMP申请、监管审查、EMP Variation、MOHA创建以及实际操作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说明和答疑。
对于正在准备UK ETS Maritime合规的航运企业而言,以下几点尤其值得关注。

一、EMP可以提前申请,但最晚不能超过首次活动后42天
EMP(Emissions Monitoring Plan,排放监测计划)用于说明Maritime Operator将如何监测、记录和报告其UK ETS海运排放,包括船舶、燃料、排放源、监测方法、内部程序和责任人员等信息。
EMP以Maritime Operator为单位申请,并非“一船一份”。一个EMP可以包含多艘由同一Maritime Operator承担UK ETS责任的船舶。
企业不必等到首次UK ETS海事活动发生后才开始准备。会议明确表示,如果已经预计相关船舶可能开展UK ETS范围内活动,可以提前申请EMP;但一旦首次适用活动已经发生,原则上必须在42天内提交EMP申请。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42天是EMP申请的提交期限,并不是监管机构必须在42天内批准EMP。
企业只要按期提交申请,后续仍应继续监测排放,并积极回应监管机构提出的修订或补充资料要求。
二、“提交EMP”不等于已经进入2个月审批倒计时
Environment Agency的官方指引规定,监管机构原则上将在申请达到“duly made”状态后2个月内作出决定,除非双方另行约定更长的期限。
所谓duly made,是指:
- EMP申请表已经提交;
- 所有要求的信息已经提供;
- 应支付的申请费用已经支付。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只是点击提交EMP,但资料仍存在缺漏,或者付款任务尚未完成,并不能简单把提交当天理解为“两个月审查期限”的起算点。
会议同时提醒,目前EMP申请量较大,而船队规模、EMP复杂程度以及监管机构要求补充资料的次数,都可能影响实际审查时间。
三、EMP获批后,MOHA将由系统创建
EMP获得批准后,企业将收到通知,并可以在METS中下载获批的EMP。
随后,Maritime Operator Holding Account(MOHA)将由UK ETS Registry创建。Registry团队会联系METS中的相关联系人,并说明后续账户访问及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AR,授权代表)的设置流程。
需要区分两个概念:MOHA被创建≠企业相关人员已经自动获得Registry账户操作权限。
企业仍需根据Registry团队要求完成后续人员指定、尽职调查及访问设置。
MOHA是UK ETS Maritime履约的核心账户,用于记录应交缴排放量,并可接收、持有和交缴UKA。企业在MOHA开设后即可接收UKA,即使尚未完成AR任命,也不影响配额进入该账户。
四、新增船舶、燃料等,需要及时办理EMP Variation
EMP获批并不意味着后续船队和监测安排不能发生变化。
Environment Agency将EMP变更分为重大变更(significant changes)和非重大变更(non-significant changes)。
重大变更包括:
- 新增船舶;
- 新增燃料或排放源;
- 改变监测方法;
- 改变排放因子;
- EMP持有人名称或地址变化;
- 拟使用可能形成emissions reduction claim的eligible fuels;
- 其他可能对排放监测和报告产生重大实质影响的变化。
重大变更原则上应当至少提前14天申请Variation;如果客观上无法提前完成,则应在变更发生后尽快提交。
移除船舶、更新程序等通常属于非重大变更,应在发生当年的12月31日前完成;同一年度存在多项非重大变更时,可以合并在一次Variation申请中提交。
8月3日会议还进一步确认,EMP Variation不单独收取申请费用,相关监管管理成本已包含在年度subsistence fee中。
五、Registered Owner发生变化,原责任转移不能直接沿用
对于由ISM Company承担UK ETS责任的情况,需要特别关注Registered Owner变化。
UK ETS下,Registered Owner原则上是默认责任主体;ISM Company只有在同时承担船舶运营责任、ISM Code责任,并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承接UK ETS责任时,才可能成为Maritime Operator。
会议Q&A进一步明确:如果船舶Registered Owner发生变化,即使ISM Company没有变化,也需要与新的Registered Owner重新签署责任转移协议。
随后应通过EMP Variation更新delegated responsibility相关信息。
同时,UK ETS责任转移不得追溯生效。
因此,对于船舶买卖、融资租赁、船管变更等情况,不能只关注船舶是否还在原EMP中,还需要重新确认Registered Owner和责任转移文件。
六、几个容易忽略的实务问题,官方Q&A进行了澄清
此次Webinar还针对企业实际操作中的多个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
1. EMP可以先申请、以后再加船吗?
可以根据已确定的实际情况申请,但METS目前不支持以“0艘船”提交EMP,申请时至少需要包含一艘船。后续新增船舶可以通过Variation处理。
2. 每艘船会有单独的EMP吗?
不会。EMP以Maritime Operator为单位签发。现阶段UK ETS Maritime也没有要求船上携带类似EU MRV Document of Compliance(DoC)的文件。
3. EMP里列了某种燃料,但今年没用,需要删除吗?
不需要。未实际使用的燃料可以继续保留在EMP中。但如果后续新增燃料,则通常属于重大变更,应及时办理Variation。
4. 船舶在英国港界内锚地等待泊位,排放是否自动进入UK ETS?
不一定。如果船舶只是在锚地等待泊位,相关排放通常仍属于此前航次的一部分。因此,如果此前属于国际航次,不会仅因为船已经进入英国港界就自动成为UK ETS港内排放。
但如果在锚地已经进行装卸货、上下乘客或船对船转运等活动,判断可能发生变化,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5. 全年没有UK ETS Maritime活动,还需要处理年度报告任务吗?
METS中仍可能出现年度排放报告任务。企业可以选择“无海事活动”。对于2026年度报告,正式提交功能从2027年1月1日起开放。
公开官方指引同样明确,年度报告提交窗口为方案年度结束后次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
七、生物燃料减排申报:需要提前准备证据
对于计划使用生物燃料或其他eligible fuels的企业,UK ETS设置了emissions reduction claim机制。
符合要求的eligible fuel在成功完成减排申报后,可以按零排放因子处理,从而降低企业的maritime emissions figure以及最终需要交缴的UKA数量。
根据现行公开规则,企业需要证明:
- 燃料属于符合要求的eligible fuel;
- 符合规定的采购时间要求;
- 已在规定期限前交付至“point of no return”;
- 提供no double counting声明;
- 向核查机构提供燃料资格、采购、交付及数量等支持材料。
因此,减排申报不能等到年度报告阶段才临时准备。计划使用绿色燃料的企业,应在燃料采购和EMP管理阶段就开始留存相关证据。
如您在UKA采购、配额需求测算或年度履约安排等方面有相关需求,欢迎与德炜海事进一步交流。
参考资料
- Environment Agency, UK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 for maritime: how to comply, GOV.UK,2026年6月22日发布。
- Department for Energy Security and Net Zero, Participating in the UK ETS, GOV.UK。
- Environment Agency UK ETS Maritime Team, UK ETS Maritime Information Sharing Session, 2026年8月3日。
注:本文根据公开官方资料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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