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清洗 · 标准解读
TANK CLEANING · SAFETY & COMPLIANCE
油罐清洗不仅关系作业安全,也涉及VOCs排放、含油废物管理及后续转移处置等环保问题。
在储罐排空、残油抽吸、罐体清洗和油泥收集过程中,如果控制措施不到位,可能带来油气逸散、清罐废物管理不规范等合规风险。
因此,一次规范的清罐作业,不仅要考虑“怎么安全地洗”,还要关注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油气怎么控制、清出来的东西怎么处理,以及最终去了哪里。
01 清罐过程中,VOCs不能“一放了之”
油罐内残留的原油、成品油等物料可能含有挥发性有机物。储罐排空、开孔、残油抽吸及清洗过程中,如果长时间敞开操作或缺少有效的废气控制措施,可能增加VOCs无组织排放。
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对涉及VOCs物料的储存、转移、工艺过程及敞开液面等环节提出了相应控制要求。
其中,对于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检维修和清洗时,标准明确要求:
退料阶段应尽可能将残存物料退净并采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及清洗、吹扫产生的废气应按要求进行收集处理。
因此,油罐清洗不能只关注罐内是否“洗干净”。如何减少敞口操作、控制油气逸散,也是企业制定清洗方案时需要考虑的重要环节。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行业还可能适用相应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地方环保要求,具体项目仍应结合企业所属行业、储存介质和所在地监管要求执行。
02 清出来的油泥、废液,不能简单当作普通废物
清罐完成后,残油、油泥、油水混合物等产生物怎么处理,也是环保管理的重要一环。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明确,在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清洗矿物油储存、输送设施过程中产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被列入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251-001-08。
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所有储罐清洗产生的油泥和废液都可以直接套用这一代码。
清罐产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对应何种废物类别,应结合产生单位所属行业、产生环节及废物实际属性进行判断。
这也是为什么在清罐项目开始前,就应把残油、废水、油泥等后续去向纳入整体方案,而不是等清洗结束以后再临时寻找处置方式。
03 被认定为危废后,“运走了”并不等于管理结束
如果相关清罐产生物被认定为危险废物,后续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还需要继续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执行。
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贮存设施、贮存过程以及环境管理等作出了规定,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在危险废物转移环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写、运行电子转移联单。
参考案例
今年3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一则与清罐直接相关的案例:同意相关企业将清罐过程中产生的废基础油按照备案要求开展“点对点”定向利用。
这一案例也说明,从清罐产生物的识别,到转移、利用和记录留存,本身就是清罐环保管理链条的一部分。
04 清洗方式的选择,也越来越需要兼顾环保
从安全到环保,储罐清洗正在从单纯追求“清干净”,逐渐转向对作业方式、油气控制、残油回收、废物收集和后续处置进行全过程管理。
机械化清洗的价值,也不只是减少人员进入储罐。
通过更加规范的机械化作业方式,减少不必要的敞口操作,并对残油、清洗介质及产生物进行集中收集和管理,有助于企业在制定清罐方案时更好地兼顾安全、环保和项目实施效率。
德炜工业|油罐清洗设备租赁及清洗服务
针对企业储罐定期检修与清洗需求,德炜工业可提供油罐机械化清洗设备租赁及配套清洗服务,并根据储罐类型、项目周期及现场需求灵活配置清洗方案。
对于无需长期自持整套清洗设备的企业,租赁模式能够减少一次性设备投入;同时,通过机械化清洗方式,减少人员进入储罐开展高风险作业的需求,在提升作业效率的同时,更好地兼顾安全管理与项目实施需求。
参考资料
- 生态环境部: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生态环境部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
- 生态环境部: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将废清罐油转移至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高桥基地)开展“点对点”豁免利用备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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